赵新志,男,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秉承案件无大小,对每一个案件都竭尽全力!尤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向往正义,追求公平;办案风格:严谨、... 详细>>
律师姓名:赵新志律师
手机号码:15055861060
执业证号:13412201410911513
执业律所:安徽法卫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人民东路81号2幢东南70米
一、租赁合同纠纷去哪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是不能以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的。
因此,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中,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吗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若是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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